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精神,现将《兰州德尔牙科门诊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验收内容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58号;
项目性质:新建;
规模:项目经营用房为租赁房(医院共2层,经营面积为932.11平方米)。医院主要经营牙科诊断服务。一天营业8小时,一年经营360天,聘用工作人员50人,每天就诊人数50人,均向外订购就餐,不在内食宿,与登记表备案一致。
建设单位:兰州德尔牙科门诊部;
投资情况:本项目设计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6.67%;实际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22万元,占总投资的7.33%。
验收范围:兰州德尔牙科门诊部建设项目及其附属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7年9月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完成登记备案,备案号为:201762010200000310,但由于登记表中填报信息错误,后跟城关区环保局申请将备案号为:201762010200000310的登记表注销,并于2017年12月重新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完成该登记表登记备案,备案号为:201762010200000402。并于2017年投入试运行。
二. 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无工程变更
三.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登记卡》表明:
1.废水:生活污水直接通过化粪池处理达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医疗废水经臭氧曝气装置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项目供热由城市集中供热管网供给,不设锅炉,项目运行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产生的少量臭气,但设备整体属于密闭状态,飘逸出的臭气量较小,现场无明显臭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此外还有污水处理设施中臭氧发生器产生的臭氧,但飘逸出的臭氧量较小,根据臭氧特性,臭氧可在短时间内转化为氧气,对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该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5.6 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6.3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
4.固废:项目医疗垃圾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专门的医疗废物贮存房间内,暂存间由专人管理,采用转移五联单等制度进行管理。医疗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1.废水: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预处理标准,连续两天的监测结果表明:污水处理设施出口水质中的PH、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挥发酚、总氰化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稳定达标。
2.噪声:该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5.6 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6.3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
五、验收结论
项目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环保措施,验收小组综合评议,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建立医院环保管理制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满足环保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情况于2018年5月29日至2018年6月25日在建设单位网站上公示,有效期为二十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有效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
建设单位:兰州德尔牙科门诊部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58号
联系人:巨博
联系电话:13609370846
特此公示!
兰州德尔牙科门诊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登记卡